我的父亲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迁徙到上海后,在南市区大东门的一条大马路边上搭建了棚户屋,有三层,第三层是半间阁楼。与邻居们相比,我家的总面积算是比较大的。
棚户屋的生活设施极其简陋。烧饭用煤球炉,出恭用马桶;到给水站提冷水,到老虎灶泡开水。
圣时家是石库门房屋,有独用厨房间和自来水,因此刚住我家时很不习惯,但她从未有过怨言。
圣时极爱干净,鸡毛菜是一根一根洗的。但她并不排斥洗刷马桶,而且同样一丝不苟。
那时据说,由于我家是私房,没有资格参与单位的公房分配。后来,我所在部门的领导知道了我的住房情况,部门的分工会主席老张还专程来我家查看,最终在1987年分配给我一间老公房。
老公房位于蓬莱公园附近,是二楼的一个两居室。大卧室居住的是其他单位的一户人家,我家住小卧室。两家共用厨房和卫生间。
我们幸运地遇上了这户好人家,而圣时也是善良、温和之人,因此两家互敬互让、和睦相处。
惭愧的是,我没有请教过邻居夫妇的尊姓大名,只记得那时称他们为龙龙爸妈或芳芳爸妈。更愧疚的是,1991年搬走之后没有去拜访过他们。